中國時報 2009/01/11 【呂素麗/高雄報導】
「妳很可憐,和妳老公結婚二、三十幾年來,比外婆還不如,還不了解妳老公和外婆生了兩個……」,已婚的高雄縣謝姓女子與戴姓主管發生婚外情十多年,並生一女,還傳簡訊向戴妻嗆聲,戴妻不甘受辱請求損害賠償,法官判賠六十萬元。
法官說,謝女身為別人婚姻的第三者,卻不知道要自我反省,反而對人妻百般騷擾,出言不遜;判她要賠戴妻六十萬元,謝女不服提上訴,高雄高分院駁回確定。
「妳很可憐,和妳老公結婚二、三十幾年來,比外婆還不如,還不了解妳老公和外婆生了兩個……」,已婚的高雄縣謝姓女子與戴姓主管發生婚外情十多年,並生一女,還傳簡訊向戴妻嗆聲,戴妻不甘受辱請求損害賠償,法官判賠六十萬元。
法官說,謝女身為別人婚姻的第三者,卻不知道要自我反省,反而對人妻百般騷擾,出言不遜;判她要賠戴妻六十萬元,謝女不服提上訴,高雄高分院駁回確定。